在他們還是兩個月大的puppy時,就來到我身邊,我一手把他們扶養長大。
他們跟著我到處旅行,從台灣到新加坡,然後再到美國。
在我失戀時,沒有工作時,人生遭遇挫折時,他們一直不離不棄地陪在我身邊。無論一天的生活再累、再沮喪,只要回到家看到他們,我的心情就可以得到安慰和平撫。
有時候,我分不清到底是他們依賴我,還是我依賴他們?只知道我們的生活和命運是緊緊繫在一起的。
小波在2005年因為腦瘤離開了我們。我和妞妞的生活從此寂寞許多。
我知道,有一天,妞妞也會離開我的。但是我相信一個傳說,所有的動物都會在彩虹橋的另一端,等待著他們的主人。總有一天,動物們和愛他的主人們會再次相聚。
我有一個網站,叫做"one girl two dogs",用來紀念小波,以及一個女孩兩隻狗在一起十多年,同甘共苦的時光。
我是誰?
當人們以一個原本不屬於我的名字稱呼我時,我這樣問自己。
小時候,我是改過名字的。我所知道自己的第一個名字是韻青,李韻青。
四歲那年,媽媽聽了算命先生的建議,說我這名字不好,是我幼年體弱多病的病因,於是改了叫星瑤。連帶的,讓大姊也改了名字,姊妹們中間的字都是從"星"。
這個名字,就成為我身分證上的法定名字,看來是會跟著我一輩子的。
誰知道我後來來到了美國。
當然,除了身分證上的名字以外,家人、朋友、情人,各有對我不同的親暱稱呼,那些也算是我的名字吧,因為他們叫了我會應,他們叫得高興,我也應得舒服。
來到美國以後,我有了不同的名字。
不知道是美國移民局的官員太漫不經心,還是孤陋寡聞,不知道中文名字很多是有三個字的,在處理我的資料時,把我名字裡最後一個字"瑤",當作是他們的middle name給省略掉了。
於是我的名字只剩下了一個"星",李星,再加上英文名字是把姓氏放在後面的,因此我所有的身分證明文件上,名字就變成星李,而"瑤"只剩下一個英文字母縮寫"Y"。
星李,星李,這是我在美國的法定名字。儘管已經被扭曲了,還是有很多人連唸都不會唸。
我不喜歡別人把我的名字唸錯,如果一定得這樣,那還不如給他們另一個名字叫。
於是在自我介紹時,我會說,我叫Anais,安娜依絲。
這個名字來自法文,是從前在台灣時,一個來自法國的同事給我起的。我已經不記得他叫什麼名字了,連長相都不記得了,所以當人們問起我的名字是怎麼來的,我的故事就變成,是我在台灣學法文時,我的法文老師給起的。
我喜歡這個名字。我的法文老師說,這個名字在法文裡是很雅緻的。有一個也很喜歡寫日記的法國女作家,後來移民到美國加州定居,還愛上一個美國作家亨利米勒(Henry Miller),她的名字就叫安娜依絲(Anais Nin)。
美國人判斷一個名字好壞的方法,跟中國人是不一樣的。中文名字是有含意的,取名字時都要挑有好意思的字。美國人卻是聽發音,我認為我的中文名字挺美,但是卻讓美國人連想到小腿(shin);他們喜歡我的法文名字,安娜依絲,美國人雖然還是不太會唸我的名字,然而他們聽了的第一個反應都是,啊,好美的名字!
到日本餐館工作之後,問題又來了。我的同事都是亞洲人,日本,韓國,香港,台灣,越南......而且都是FOB(fresh off boat),也就是說,他們的母語都既不是英文更不是法文,安娜依絲,短短五個字母裡有四個音節,對他們來說太困難也太麻煩,於是大家就自動把我的名字省略,直接叫我安娜。
老實說,剛開始我並不是很高興,別人以一個原本不屬於你的名字叫你,總是會讓人不舒服的。
然而日深月久,我也習慣了,一個名字讓人叫久了,也就是你的了。
用不同的名字行走江湖,感覺上似乎多了一層保護色,可以將真我隱藏在名字底下。在美國朋友的眼中,我是那個來自台灣卻有個美麗法文名字的安娜依絲;在餐館的同事面前,我是做事很快脾氣卻很壞的安娜;在美國銀行的記錄裡,我是信用卡債很多的星李;至於星瑤這個名字,我留給在台灣的家人和朋友心中。
也許,名字真的並不能完全代表一個人。世界上同名同姓的人很多,但是命運和性格卻截然不同。一個人一生中可以有很多種角色,很多面貌,那麼,有很多名字也就不算什麼了。
只是我知道,不管別人所認為我的名字是什麼,我,終歸還是我。
來到美國之後的第一份工作,就是進入迪士尼世界的樂園裡工作。這個我小時候夢想有一天可以造訪的樂園,成為往後三年多,日復一日工作的地方。
在這三年裡,我做過樂園裡的快餐店的服務生、禮品店的收銀員,每天面對成千上萬個來自世界各地渡假的遊客,還有最最辛苦的基層勞工。從一開始的新鮮感和驚奇,到看盡在樂園工作的各色喜怒哀樂,對於這個世界上最大的童話樂園,我有了一番深刻的了解。
後來,我又得到一個擔任翻譯的工作機會,從樂園搬到幕後的辦公室裡,除了薪水三級跳之外,連別人看待我的態度和眼光也不一樣了。
我和一群才華橫溢創意非常的設計師和藝術家一起工作,深入一個跨國企業的幕後工作流程和方式,在這段期間,我學習成長了許多,我的生活也有了很大的轉變。
在迪士尼三年多,我體會到階級待遇和種族歧視,真的無所不在地存在在我們的生活中,我們無可避免地歧視別人,也被別人歧視;然而,我也學到,只要你夠努力,有超於他人的企圖心,就會有出人頭地的一天。
我很感激在我的生命中有這麼一段特別的工作經歷,然而我也並不遺憾離開迪士尼,開始人生的另一個階段。也許現在必須跟可愛的米奇說再見,但是我相信,未來有更美好的可能在等待著我。
(在迪士尼的最後一天,我特別和這尊站在辦公室走廊角落的巨大米奇合影留念。)
泡一杯好茶,在這裡看書、聽音樂,寫日記;疲憊或悲傷的時候,這裡是我躲藏與休憩的地方。
在這個角落,我可以放鬆自己,不受打擾。這裡是我的避風港,我的comfort zone。
*
上設計課的時候,教授說,Anais, you should get out of your comfort zone, push youself to the edge.
她指的是我的風格和習慣。
我的設計作品傾向一種簡約的秩序和規律。我喜歡大量的留白,喜歡遵循著隱藏的格式線條。簡約就是美,是我的設計守則第一條。然而有時候,我需要一點任性與放肆。
(很奇怪,我的設計和我在精神觀念上的自由主義完全背道而馳。)
在編排著這頁剪貼日記的時候,我一再告訴自己,打破規律,放膽去玩,希望用不同花樣和圖案,還有手寫塗鴉,製造層次感和隨機效果;可是總是不能控制地傾向一種隱然的秩序感。
因為這種隱然的秩序,讓我覺得安心。
就像房間裡那個最舒服的角落,那是我最不用勉強自己的地方。
在設計上,也許有一天,我會走出我的安心角落,瘋狂地玩一下;但是在生活上,我還是寧願保留一個小天地,是讓我可以回去做自己的地方。
2004年的深秋,我一個人去到陌生的城市,尋找感情的答案。
當時的我,掙扎在一段已經枯萎的關係,和一段初初萌芽的戀情,心裡感到很徬徨,不知道該何去何從,於是,我決定離開。
一個人到一個從未去過的地方,從膠著的現狀中跳脫,也許,是看清楚未來方向的方法。
我選擇了加拿大的蒙特婁(Montréal)。
沒有任何熟識的人,對這座城市幾乎一無所知,只是因為當地的人說英文和法文,很接近美國,卻又兼備法國文化的影響,對於一直想去法國卻未能成行的我來說,也算可以聊償三分之一的心願。
未曾想過自己可以這麼勇敢,臨行前買了一本旅遊指南,就這麼出發了。
我對蒙特婁的第一個印象是天空。灰色的,像台北。
然後是人。
抵達第一晚帶我去坐地鐵的法國男人,在聖母院門外遇到的台灣女孩,Starbucks裡認識的另一個法國男人,餐館裡好看得讓人心疼的男侍者,還有街上行走的,個個看起來都像是時尚模特兒的陌生人。
那些人,為我人生的第一次單人旅行,留下奇特的回憶。
我也在那次的旅行中,找到自己心歸屬的方向。
現在回頭看,那次的旅行是我人生的轉捩點,旅行結束之後,很多事情都改變了。
我很懷念蒙特婁,懷念走在鋪滿楓葉的河邊;懷念寒雨夜中鑽進溫暖的Starbucks,喝一杯熱摩卡;懷念跟那些陌生人在彼此的旅途中短暫的交會。
有一天,我會再回到那座城市的。只是下一次,我要與我的情人同行。
曾經玩過一個網路串連,主題是【十個簡單的享樂】,當時我寫下的十個答案,大部分都是跟別人一起吃喝玩樂有關。
後來我發現,快樂的定義,是會隨著環境和心境而改變的。
現在再回答這個問題,許多答案都不一樣了。只有一些對我來說是生活最基本的需求,例如好書、好電影和好食物,這些元素會帶給我快樂是永遠不變的答案。
也許是一個人生活慣了,也許是年歲漸長,過了需要呼朋引伴趕熱鬧的年紀,在我最新版的答案裡,有許多簡單的享樂,是要懂得獨處才能完成的。
像是深夜裡一個人安靜地讀書,像是ㄧ個人開著車在高速公路上,大聲地唱著歌......
還有創作,那是絕對孤獨的事業,ㄧ個人寫字,一個人畫畫,甚至一個人編織著小手工藝品,都可以讓我躁動的心沈靜下來。
那樣的時刻,我才能感到生命無比的滿足和充實。
當然,與情人手牽手去看一場電影,冬夜裡兩人圍爐吃火鍋,也都會讓我感到一種平實的快樂。
也許我真的上了年紀,人與人之間的交際往往讓我疲憊不堪,到人多的地方常常令我頭疼;有時候,我甚至會刻意不接朋友打來的電話,只是因為當下沒有說話的情緒......
現在我要的快樂,只是平靜單純的生活。
可是我發現,這樣的快樂,好難好難。
這頁剪貼簿是取材自我的日記,原文在此。
2003年的夏天,妹妹和表妹從台灣飛到佛羅里達來看我,那時我已經搬來美國一年多,沒有家人,也還未交到知心的朋友,因此,妹妹們的造訪,為我寂寞的異國生活帶來了一段快樂的時光,也成為我歡笑最多的一個夏日。為了將這段難忘的記憶,以一種最特別的方式保存下來,我接觸了剪貼簿創作(scrapbooking)從此就迷上剪貼簿。
剪貼簿在美國是一種快速流行的嗜好。根據2004年一項調查,每四個美國家庭之中,就有一個家庭中有一個以上的成員培養了這種嗜好。在美國的連鎖書店裡,光是剪貼簿相關的雜誌就有二十幾種,介紹材料、工具、技巧以及作品展示,資訊多到讓人應接不暇。每個月我總會到書店去坐上兩個小時,把所有剪貼簿的雜誌瀏覽一遍,像上課一樣乖乖做筆記,紀錄下特別的設計點子和技巧。
剪貼簿是從十九世紀美國中產階級家庭之間流行起來的。人們將照片和具有紀念意義的小東西,如票根、書信、短箋等收集起來,貼在剪貼簿或相簿裡,再寫上文字,紀錄下相關的時間、地點,或是個人的感受和回憶等等。
為了讓這些珍貴的照片和紀念物妥善保存,不受到歲月的侵蝕,所有製作剪貼簿的材料和紙張,最好是採用無酸性質的。發展到今天,剪貼簿的製作技巧變得花俏繁複,材料和工具也五花八門,剪貼簿已經不再單純是貼著照片的相本,而是結合了寫作(journaling) 、拼貼(collage) 、繪畫、版面設計、攝影等不同創作形式的藝術。一頁剪貼簿,可以述說一個豐富精采的故事。
迷上剪貼簿之後,我看待生活的角度改變了,雞毛蒜皮都變得意義非凡,一張電影票根、一片地上的落葉、一粒從衣服上脫落的鈕釦,都是收進剪貼簿裡的紀念物;每一個生活的片刻,也都可以成為珍藏的回憶。也許有人會問,何必那麼費事費時,不過就是照片嗎?放進照相館送的相本裡就好了。可是有多少照片,是被我們遺忘在抽屜或是電腦硬碟的角落,再也不去看它一眼?被做成剪貼簿的照片,就像是從塵封而模糊的記憶中亮了起來,變得鮮明而獨特,而且承載了更多的感情。
雖然在台灣,自己動手做手工藝還不是很普遍,不過我希望大家可以漸漸發現做剪貼簿的趣味,因為這是一項再生活化不過的休閒活動了。現在就讓我們去把那些已經發黃的照片找出來,重新賦予它們新生命吧。
每當在剪貼簿雜誌上看到新材料或新工具出現時,都會想要找來實驗看看。最近趁著材料店在特價期,買了我一直很想試用的轉印貼紙(rub-ons),上面這頁作品的標題,就是實驗的成果。
轉印貼紙其實已經在剪貼簿界流行好一陣子了,很多剪貼簿作品中漂亮的英文標題,就是轉印貼紙的效果。我買的是Making Memories出品的白色字母貼紙,一本裡面有兩三百個貼紙,並且附一支像雪糕棍的小木片,拿來刮貼紙用的。試用過後,才真正體會到轉印貼紙的便利和趣味,難怪它幾乎已成為剪貼簿創作者必備的材料之一。
我買的這兩本都是白色字母,好處在於可以用在深色襯紙上,效果幾乎像是印刷上去的一樣自然和不透明。剪貼簿做久之後,基於經濟考量,我已經很少買一般的字母貼紙,而是盡量利用電腦和印表機,以及字母印章來做標題和文字。但是上述這兩種方法,難於應用在深色甚至黑色的背景上,而轉印貼紙就解決了這個問題。(藝術印章可以用白色或淺色印台,但是不透色性很差,壓克力顏料則好一些,上面作品中的"Warm"就是用海綿印章沾壓克力顏料印出來的。)
轉印貼紙越來越流行,現在市面上可買到的不只是字母,還有各種圖形,應用在作品中,效果俐落乾淨,有設計感。而最令我個人上癮的,則是拿著小木棒在貼紙上刮刮的樂趣了。
I made a scrapbook as Valentine's Day present for Sam.
This page is one of them. I enjoyed making these scrapbook pages, it brought me back to those happy moments we've been together.
It's our precious memories that made with love and kisses.
(Click here to see the other pages.)
這是我送給他的情人節禮物。
這是一整本剪貼簿裡的其中一頁,這本剪貼簿會隨著時間而越來越豐富。
這是我們珍貴的回憶。
投入了很多的時間和心思,常常熬夜到凌晨兩三點,然而我感到愉快而滿足,在做著這本剪貼簿時,同時帶著我回到我們曾經擁有的那些幸福片刻,這是收藏記憶的最好方式。
(這裡有其他的剪貼簿作品。)
Recent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