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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2006

遺忘書

夏:記憶

最近常常回憶起以前的事。

許多人、許多情節,在我無眠的夜裡,一一浮現。

特別是有你的那段記憶,總是深刻反覆地纏繞著我。

近來我總是失眠。每到深夜,我獨自躺在無邊的黑暗裡,四周寂靜,悶熱的空氣也彷彿凝滯不動,只有床頭的時鐘滴答滴答地走著。我聽著時間踩著細碎的步伐從我身邊走過,過去的時光卻紛紛回來找我,帶著我往記憶的深處探尋。一樁樁往事如倒轉的電影畫面,清晰而明快地在我腦海中一再播映,許多早被我遺忘的細節,此時卻像底片顯影一般,慢慢浮現出來,你的離去並不是完全無跡可循的,在這個岑寂的深夜裡,我獨自平心回首過去,一點一滴將記憶濾清沈澱,我的心也隨著明亮起來,我想,我是有點懂得你了。

站在落地玻璃窗前望出去,山下疏疏落落仍有閃爍著的燈火,遠處新光大樓雄偉地矗立著,輝映著我屋裡不眠的孤燈。這裡曾經是我們的家,你就是愛上陽台舒涼的夏夜晚風和屋前的萬家燈火,才租下這間小屋。如今燈火輝煌依舊,陽台上卻人隻影單。那些無數個傍晚坐在陽台上吹笛等你回家的日子,都已經像幽怨的笛音四散在風裡。

過去你愛聽我吹笛,即使我仍算初學,吹出來的曲子荒腔走板,但是從你寵愛孩子似的眼神與笑容中,我知道你是縱容我製造這些噪音的。每當我努力吹完一首新學會的曲子,便愛膩著你,撒嬌地強迫得到你的讚美。我許久不吹笛了,只怕拈起笛子來會曲未成而淚先落,我把那管你送我的竹笛伴隨記憶塵封在黑色的盒中,這間屋裡有許多東西也都早已落了塵,我任由它們去,不敢撢,怕又撢起了塵埃飛揚,飛進眼裡,是要落淚的。

與你分別後的這些日子,我一直在找尋一種自我救贖的方法,你的離去太倉促,電光石火般快得讓我措手不及,那些我想說而未說的話,那些我別後至今仍然無法平復的心情,就像是一根梗在喉間的魚刺,嚥不下又吐不出,只能用酸苦的淚水軟化它。我總是想抓住些什麼,留下些什麼,好讓你能夠永遠記得我。然而記憶是一件那麼不可靠的東西,人們總是深深記得那些早該遺忘的事,對於那些不捨遺忘的部份,卻又無力阻止它隨著時間漸漸模糊淡去,無從追尋。你的眼、你的眉、你的唇,你的皮膚散發出來的煙草香,對我而言是那樣地熟悉卻又逐漸陌生,我無法留住任何具體而實質的你,只有靠著不斷回憶,不斷地書寫與記錄,來證明我們曾經那樣地彼此深愛過。

你還像以前一樣每天寫日記嗎?這曾經是你收藏回憶的方法。你的那些日記本是否仍然保存著?在我們仍相愛的那段時光,你曾巨細靡遺地記錄下我每一絲情緒的轉折,從不寫日記的你,為了我開始在紙上與文字搏鬥,你的理由那樣簡單,卻如電殛般炙痛了我的胸口,你說:「我這樣把你寫下來,是因為我要永遠記得你--------。」

而今,這些過往的種種,你又是否真能記得了?在這個城市中,人要活下去並不難,要快樂無憂地生活卻不容易。現實中的磨難往往讓人無暇停下腳步,回頭去緬懷過去,眼前的包袱已經夠沈重了,不該再拿過去來加重自己的負擔。我卻是個不懂捨棄的人,我的屋裡總是囤積了太多用不著的東西,我的心裡也背負了太多的記憶。你離去之後,身邊的人幾度更迭,也曾因為寂寞的緣故,讓我無法給愛的人進駐我的生活,但是關於你的一切,我卻執意不肯丟棄。我就像是一隻蝸牛,背著沈重的殼緩緩前行,或許沒有了殼,我能走得快些,走得輕鬆些,然而我卻無法不背著它,這只記憶的殼已經深深植入我的血肉中,時時刻刻伴隨著我,這大概就是我的宿命吧?

秋:證據

我仍然愛著你。

這樣的愛情以前我未曾經歷過。

「或許被背叛的人,永遠都是別人眼中對愛情較忠貞的那一方。」這是你說的。為自己的負心罪名作辯解,同時也否定我對你的感情。

你一直害怕失去我。你是我這一輩子所遇過最沒有安全感,最不懂得信任之道的人。你害怕別人看我的眼神,隨時隨地擔心我會突然從你的身邊灰飛煙滅般消失。你卻看不到自己是多麼地美好,忽略了我投注在你臉上,那種甘心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飲的目光。

你永遠都不會明白,如果人可以選擇結束自己生命的方式,我曾經多麼渴望為你而死。如果真的能夠實現,那將會是我生命中最美麗而燦爛的一刻,如同櫻花的凋謝,即使墜跌一地花屍,化作春泥,仍然滋養著你腳下的土地,當你走過,我便輕輕沾上你的鞋底,陪你走長長的路回家。

從來沒有一個人像你這樣愛寫信給我,不管是寫在信紙上、卡片裡,甚至隨便從哪兒撕下來的紙條;一兩句簡單的問候,或是滿篇充滿甜蜜字眼的告白。

這些隻字片語,常常給我小小的驚喜,不斷加重我們之間感情的濃度。一個不相信永遠的人,卻最喜歡把永遠當作一種承諾,時時用各種方式來證明、來提醒彼此永遠的可能性。我將你寫給我的每一張紙片,都收藏在一個印花紙盒裡,彷彿預知你的背叛一般,留下來作為你曾經愛過我的證據。

強烈的佔有慾逐漸扼殺了愛人的勇氣,最後,你終究還是選擇放棄了我。

人是否自古以來就對愛情沒有信心?非得不斷地藉由一些身外之物去證明愛情,去證明所有的承諾與情節,都曾經存在過。

米蘭昆德拉說,只發生過一次的事情,就像壓根兒沒有發生過;如果生命屬於我們只有一次,我們當然也可以說根本沒有過生命。

那麼,已經被遺忘的事,是不是也就好像從來沒有發生過呢?

如果可以,我想遺忘你。

冬:曾經

天已入冬了。

冬日的清晨感覺特別地冷,即使裹在溫暖的棉被裡,仍然有一股冰浸浸的寒意從我腳底直往上竄,我常常在這樣的氣溫裡,不經意地嗅到一絲你的氣味,明明你已不在我身邊了,卻彷彿又回到了與你初相識的那段時光。每當我裹著一襲厚重的大衣,迎著刺骨的北風,走在冬日灰濛濛的台北街頭,我就感到特別地幸福與哀傷。這樣尋常的行走,卻讓我有如此不尋常的情緒,全都是因為我曾經深愛過你。就像狐狸對小王子所說的:「麥田原本對我來說沒有任何意義,但是你曾經馴養我,當我看見金黃色的小麥,我就會想起你金黃色的頭髮,我也愛上傾聽麥田裡的風聲……。」

因為你曾經陪我在冬日的街頭走過,每到這樣的季節,就像舊疾復犯一般,在心裡的某處,有一股難以言喻的酸疼。

窗外天已泛白,昨夜的一場雨,被逐漸上升的溫度蒸發,化成了白騰騰的霧氣,在山間瀰漫著。霧的命運其實是悲哀的,它無法昇華到天上做悠然自在的雲,亦不致墮落到凡間成滋潤土地的雨,只能處境尷尬地漂浮在天地之間,等到太陽一出來,就消失散去,連一丁點兒曾存在的痕跡都不留下。

記憶,是否也是這樣呢?我總以為我記得的事,就是真實,但是我要如何去證明,我曾經擁有你,你曾經愛過我?在我們分別了這麼久未曾見面之後,我要如何去說服自己,有這樣一個人過去曾出現在我的生命中?或許這全是我自個兒的幻想呢!

天光漸明,新光大樓的燈火卻黯淡下來,這座堪稱台北市地標的建築物,對我來說可以媲美紐約的帝國大廈。那年電影「西雅圖夜未眠」來台上映,一時擄獲不少曠男怨女的寂寞芳心,我們不能免俗地去看完這部電影之後,一時興起,兩人便決定到新光大樓之頂去看看。

那天正巧寒流來襲,我們一走出車子,就被外頭的冷風凍得直跳腳,趕緊牽著手往大樓裡跑,邊跑還邊止不住地笑,愈冷愈笑得厲害。可惜當我們到了售票口前,發現已經過了參觀時間,只好再一路冷回車上去。

直到那年冬天結束,我們都沒再提起要去看夜景的事,你也離開了我。至今我仍無從想像,從台北之頂望出去是怎樣的一幅風景?我是否能從萬家燈火之中,分辨出屬於你窗內的那一盞?

有些事情就是這樣,錯失了一次機會,很難再有第二次。

譬如愛情,譬如人生。

春:遺忘

在電話裡,你問我,如果今天我們都仍是單身,有沒有復合的希望?

我讓你先答,是沒有勇氣說出我的答案。考慮了很久,選擇了一個最模稜兩可的方式,在短短幾秒猶豫的片刻,我發現自己居然平靜如水,對你已經不再有任何渴望。

其實我並不奢望再遇見你的。經過長久的蟄伏沉澱,我已經漸漸明白,分離愈久,愈不應再見。相見之後,即使仍有悸動,然而事過境遷,過期的感情再嚐起來,恐怕就像發霉的食物一般酸腐得走了味,全不是當初所想得那麼回事。

即使如此,我們還是相約見了面。

黑暗中,身旁的你傳來一股乾淨的味道,應該是我所熟悉的,我卻覺得異常陌生。約在電影院中碰面,可以避免面對面的尷尬,也不須擔心見了面沒有話題,我們可以沉默地專注在別人的故事中。

銀幕上正搬演著一段纏綿悱惻的愛情,演到激情的片段,我開始不安地變換著坐姿,似乎我們還是走錯了一著,不該選擇文藝片的,應該去看金凱瑞的喜劇片。你的手靜靜地伸過來握住我的,我有點意外,原來你的手指那麼修長柔軟,而我竟然已經不記得了。

我們的故事,其實已經久遠得像是上輩子的事了。所有的感覺都彷彿隔了一層時間的膜,無關痛癢。我們的手緊緊交握著,就像是要握住已經流逝的過去。但是我知道,今生屬於我們的故事已經結束,只有等待來生。然而人世間又是否真有前世今生?如果真有因果輪迴之說,我為你流的眼淚,究竟是上輩子我欠你的,還是這輩子你負我?我寧可相信是你負我,等待未來你的償還,那麼,今生對我們來說,將只是個段落,而並非完結,來世我又將可再與你相遇。

電影結束,我們在燈光亮起之前,盡量把自己調整到最自然的表情,用最輕鬆的腳步走出電影院,你掏出了一支香煙點上,據說抽煙的人通常都用這種方式來掩飾自己的不安。你說電影不錯,問我是否自己開車回家?我說是,煙不要抽太多對身體不好。你看看我,說好吧我們再電話聯絡。我說好,轉身走了。你沒有邀請我去喝一杯咖啡,我也沒有表露出過多的感情,因為很多話是不能說也不必說了。

最近常常想起過去的事,那些有你、和沒有你的歲月,其實都已經像是用水漂洗過,泛白褪了色的,色彩不再那麼鮮明地讓人感到刺痛,一切都變得柔和、模糊、乾淨,適合摺疊起來,收藏進箱子當中。

從我的窗口望出去,已經是不一樣的風景,空氣中也不再有你的味道,而此刻躺在我身旁的,是我新婚三個月的丈夫。

在時間滴答滴答的腳步聲中,我嗅到一絲春天的味道。

eight below 極地裡的八個英雄

"Never underestimate a living spirit's will to survive. Especially when they're surrounded by family."

8below

他答應他們,他一定會回來。

他在最愛的瑪雅鼻子上吻了一下,依依不捨地登上了飛機。飛機緩緩起飛,透過玻璃窗,他看著他們在冰雪覆蓋的純白大地上越來越小,最終成為八個小小的黑點。

他走了之後,他們擁有的就只有彼此了。世界變得荒漠而孤寂,然而他們相信那個人的承諾,於是定定守望著他離去的方向,等待,直到肉身漸趨衰敗,希望漸趨渺茫。

在地球上最寒冷最寂寞的大地──南極,這八隻哈士奇犬相依為命,一起追逐炫幻的極光,一起對抗殘暴的敵人。而在生命燈枯油盡之時,他們依偎著用彼此的身體取暖。

而我在那個因為長久的等待,時間彷彿凝止的世界之外,與八隻哈士奇犬堅定又充滿悲傷的眼神對望,淚水因為心疼而不斷滑落。

"eight below" (極地長征),一部沒有太多對白,卻飽含著感情的電影。人類在這部影片中只是配角,八隻哈士奇犬表現了比人類更高貴的情操,服從、友愛、勇敢、團結,還有堅毅的信念。我認為這部影片不同於一般狗電影的地方,是沒有太多「人工」的表演,在描述狗主角的部分,以近乎紀錄片的方式,忠實紀錄哈士奇犬在極地工作、生活情況,生動感人。

這部電影四月份會在台灣上映,一部好看的電影讓大家都能欣賞固然是件好事,然而令人擔憂的是,如果影片太受歡迎,恐怕到時候台灣的街頭,又會多幾隻因為人們無知的三分鐘熱度,而遭棄養的哈士奇流浪狗。

雙生

她這一生最痛恨的事,莫過於世界上有另一個自己。明明是兩個獨立的個體,卻有一樣的面孔,一樣的身型,一樣的聲音,就連地上的影子都沒有分別。

她們的父母,顯然十分以生出一對美麗的雙胞胎女兒沾沾自喜,總是為她們買相同款式的衣服,梳一樣的髮式,將她們打扮成一對精雕細琢的磁娃娃。然後帶到鄰居朋友的面前,讓他們猜誰是姊姊誰是妹妹,卻常常連自己都叫錯女兒的名字。

因為晚了三分半鐘來到這世界,所以她是妹妹,她時常懊惱自己不知道為了什麼事,沒能搶在姊姊前頭出生。她總覺得自己是一個複製品,是姊姊的備份;也因為這樣,她這一生總是在追求一個獨特性,即使被父母裝扮成一模一樣,她也要製造一些差異──她的衣服總是比較髒,頭髮總是比較亂,功課「故意」的比較差。在參加電視綜藝節目舉辦的雙胞胎歌舞比賽中,她也故意唱錯詞、跳錯舞步,丟掉了比賽冠軍的寶座。

其實,若不是那個男人的出現,有個雙胞胎姊姊並非那樣不可忍受。偏偏她們愛上了同一個男人──或者說,是那個男人同時愛上了她們,卻優柔寡斷地無法做出選擇。這回,她不願意再做那個弱者了。她要男人只能愛一個,唯一而完美的一個。

在她倆二十三歲生日的宴會上,她決定要結束這一切。在一起吹過蠟燭,整個房間陷入黑暗的剎那,她在姊姊的香檳中放入準備好的毒藥。燈亮了,大家舉杯向她們道生日快樂,她看見姊姊眼中閃動著不尋常的光彩,將手中香檳一飲而盡。

她忽略了一點。她與姊姊是靈犀相通的生命共同體,她們不只外表相似,就連心思也是一般。她能想到的,姊姊當然也想到了。

(不過至少,她是看著姊姊先倒下的。她這樣安慰自己。)

在失去意識的瞬間,她忽然憶起了一個出生前的秘密。她們原來不只兩個,而是三個,當時她是多麼費勁地用臍帶絞殺了第三個,那花了她不少時間,因此才錯失了成為第一個的機會。

單行道

他是在一條單行道上遇見美嘉的。那時候,美嘉還不是現在這個模樣,年輕多了,也苗條多了,總是一襲淡色洋裝,在人群中顯得特別楚楚可憐,是一朵需要天使保護的脆弱靈魂。

這條單行道是美嘉上班的必經之路,他每天坐在大樓樓頂看著美嘉走過,不知怎麼回事,慢慢的竟有了心疼的感覺。後來他算準了她上班的時間,一大早就來這裡等待,看見美嘉,他就心安了,剩下的一整天,他都是在等待明天來臨中度過。

從前,時間對他來說是沒有意義的,他活在一個永恆的國度裡。美嘉改變了他,讓他體會了幸福的短暫,以及等待的漫長。

那天早上,美嘉被一輛冒失的小貨車撞上,他在上面看見了,心裡一陣痛,不加思索地便從高樓躍下,推開圍觀的人群,將美嘉送往醫院。在落地的剎那,他發現自己肩胛骨上沒有了翅膀,當時曾有幾秒鐘的猶豫。然而,他已經變成了一個平凡人,沒有後悔的餘地了。

美嘉在醫院中醒來,卻再也不能走路,她變成了他的責任,為著他當初沒有善盡守護天使的責任。他看著美嘉的身形隨著時間一點一點膨脹走樣,美嘉的溫柔可人也在生活與病痛的磨蝕下,變得瑣碎而惹人厭煩。至於他自己,情況也好不到哪去,日漸稀疏的頭髮,皺褶下垂的臉皮,還有一顆越跳越緩慢的心。他已經很少照鏡子了,因為那只會讓他一整天的心情變壞。

他曾經偷偷回到大樓樓頂,去尋找那雙遺失的翅膀,然而那裡除了灰撲撲的水塔箱,和幾灘早已乾燥的鴿子糞之外,只有荒蕪空曠的一片。原來,人生就是這樣的嗎?像腳下這條單行道,走過了就不能回頭。有時候,他很想如同從前那樣,縱身往下一跳,一切就可以重新開始。然而就連探頭往樓下看,都讓他頭暈腿軟,他已經失去了當初的勇氣。

畢竟現在的他,只是一個平凡人而已。

旋轉木馬

她藏身在遊樂園的角落,注視著男人和女孩。

這天是假日,遊樂園裡人很多,她跟著他們好一會兒了,都沒有被發現。

男人帶女孩去坐了摩天輪、海盜船和碰碰車;還在賣冰淇淋的推車前,各吃了一支彩虹口味的雪糕。

她一路尾隨,以人群作為掩護,男人和女孩之間的種種親密舉動,都被她如照相一般,攝進她的眼底。他們走路的時候手牽著手,不曾分開,男人不時低下頭去湊近女孩的臉,聽她說話。女孩開心地咯咯笑,摟住男人的脖子,在他頰上狠狠親了一口,一群粉翅蝴蝶在他們周圍飛舞著。

陽光像箭一般刺進她的眼睛,她感覺有溫熱的液體流出眼眶,像血。

昨夜,男人從她床上匆匆起身,離去之前丟下一句,「女兒生日,我答應她早點回家。」那一刻她就明白,她輸在了什麼地方。

不需要如花美貌,不需要妖嬈身軀,只要有一個稱謂,叫做女兒,就可以牢牢繫住男人的心。

她跟著他們騎上了旋轉木馬,她在這一邊,他們在另一邊,中間隔著繽紛炫麗的霓虹燈柱,柱子上有一面鑲著金邊的大鏡子,映照出她慘淡而模糊的面容。

童話的音樂響起,旋轉木馬啟動了,十八隻木馬朝同一個方向奔去。她努力往前追趕,她的情人仍舊在她觸碰不到的彼端。他們的愛情,也就像騎上木馬要去遠方找尋幸福,只能在原地兜轉,卻永遠也到達不了幸福的終點。

天使玫瑰

「你讓我想起了一個女人。」旅人說著,輕啜一口手中冒著霧氣的熱奶茶,臉上的風霜彷彿融化了一些。

她微微一笑,這樣的話她已經聽過很多遍了,幾乎每個來到這間玫瑰旅館的男人,都會忽然憶起生命中某個重要、或曾經重要的女人。

「我的妻子,我已經很久沒有見到她了。」

她沉默傾聽,帶著一種同情和諒解,為旅人端上一盤剛出爐的玫瑰奶油餅。屋內瀰漫著醺人欲醉的玫瑰香氣。 或許是因為熱奶茶和奶油餅,溫暖了長途跋涉之後飢渴的胃;也或許是小旅館裡像家一般安寧祥和的氣氛,使旅人漸漸放鬆,開始滔滔不絕地訴說他多年來旅行各地的見聞和冒險。

她在旅人對面坐了下來,聽著旅人的故事,想著自己的心事。她年輕時候的那個情人,對於旅行和冒險也是充滿了狂熱。他時常遠行,每次出門前總會對她說:「你等我回來。」回來時也總會為她帶來一朵名叫「天使之臉」的玫瑰花。淡紫色的花朵,散發出一種類似醇酒的濃郁香味,情人說,這朵花就像她,總是教人沉醉。

然而有一天,情人離開了,卻再也沒有回來過。

她在小鎮邊緣旅人們必經的道路上,開了這家旅店,門前種滿了天使之臉。多年來,她的旅店為過往旅人提供一處歇腳的地方,撫慰了無數疲憊滄桑的心。她相信情人總有一天會回來,只要他踏上門前那條道路,她一定能立刻看見他。

旅人吃完盤中最後一塊玫瑰奶油餅,忽然思念起在家鄉等待他的妻子,他決定回家去。她送旅人出門,就像以往許多次,她不忘問上一句:「你記得天使之臉嗎?」旅人一臉茫然,也就像過去無數從這裡離去的人,他搖搖頭。

「我不相信有天使。」他說。

她望著旅人漸行漸遠,消失在道路的盡頭,深藍色的夜空裡有閃爍的星星,而她花園裡的玫瑰,都在午夜時分盛開了。

惡夢

半夜,麗蘇從惡夢中驚叫醒來,轉頭看看身旁,靜泉正以一種奇異的眼光注視她。

麗蘇感到抱歉地笑了笑:「吵醒你啦?」

「沒有,早醒了。」靜泉淡淡說,然後闔上眼。

「對不起,做惡夢了。」麗蘇仍然心有餘悸,翻過身來緊緊抱住靜泉。她沒有告訴他夢的內容,他也沒有問。

麗蘇一直是多夢的,打個瞌睡都會做夢。而且常常是惡夢。夢裡,所有的事物都超乎現實地變形放大,那些追逐她的妖魔鬼怪,那些齜出森森白牙的蟲鼠猛獸,那些悲傷、驚恐與擔憂,都在她夢裡無限制地膨脹,彷彿就要溢出夢境,漫流到現實中來。

剛開始,靜泉都會打起精神聽她細述夢裡的情節,然後將她攬進自己的懷裡,輕輕拍著她的背哄她入睡。那時候,兩人的感情正是最甜蜜,麗蘇睡覺時都會緊握住靜泉的手。

靜泉已經很久沒有傾聽麗蘇說夢了,事實上,他們連交談都少得可憐,只有在每天早晨靜泉起床後,麗蘇抱著靜泉的枕頭,還能感覺到一絲他的氣味與餘溫。

她已經不記得是怎麼發現另一個女人的存在了。是靜泉主動告訴她的?還是那女人打電話來過?近來生活中的事,麗蘇都不太記得清楚,每天過得渾渾噩噩,捱得一天是一天。

然而這樣的日子也就要結束了。

麗蘇自惡夢中醒來就不敢再睡,她躺在床上,看靜泉起身整裝,就像以往無數個早晨,就像他們還是一對恩愛的夫妻。

靜泉穿好衣服,站在床邊發了一會兒楞,還是決定俯下身去,輕輕吻了一下麗蘇的額頭。

「我先去上班了。」他說,「別忘了中午跟律師約好了簽字。」

麗蘇聽見靜泉關上了門,眼淚忍不住流下來。她終於明白,夢裡的惡夢並不可怕,可怕的是現實,現實是一場永遠也醒不過來的惡夢。

晨曦微光透過窗簾細縫鑽進陰暗的屋裡,在深褐色的地毯上投射出一道光影,乍看之下像是在地毯上剪開一條長長的口子,一直蜿蜒延伸到馬蘭的床上,將一張大床分割成兩半。一半的床是空著的,丈夫一早上班去了;另一半躺著馬蘭,馬蘭已經醒了,卻一動也不動,正專注地側耳傾聽著什麼聲音。

這房子裡一片死寂。靜得讓馬蘭剛好可以聽到自己耳朵裡發出的聲響。嚓──嚓──嚓──像是一隻蛀蟲啃蝕著她耳裡的骨頭,那樣津津有味,持續不斷地在耳殼中迴盪著惱人的噪音。馬蘭聽著聽著,忍不住背脊上冒出冷汗,她相信那真的是一隻蟲,正在她的耳朵裡大快朵頤,並且一步一步往深處吃去,很快地,它就要吃她的腦了。

應該告訴邵威的,但是他一定不會相信。馬蘭腦海裡馬上浮現丈夫一臉不耐煩的表情。你那些沒營養的恐怖電影看太多了!邵威八成會這麼說,他已經很久沒有好好靜下心來陪她說說話了。兩人結婚也不過才三年,就已經到了無話可說的地步,邵威下班回家來總是盯著電視新聞頻道,時不時還大發議論,國民黨如何如何,民進黨怎樣怎樣,馬蘭坐在旁邊覺得無趣,悄悄拿過遙控器想要轉台去看日劇韓劇,邵威便一把搶過遙控器,說她整天看那些情啊愛的不食人間煙火的節目,一點都不關心國家大事,沒有思想不求進步的家庭主婦才需要去那些羅曼史裡找幻想。

遇上選舉期間,邵威跑去幫某個候選人做義工,拉著馬蘭一起去,馬蘭說她對那個候選人沒感覺,對政治活動也沒興趣,邵威便嫌她人生沒有抱負沒有理想。馬蘭很想回他一句,當初他會娶她,不就是因為她沒抱負沒理想,與世無爭的個性嗎?否則他幹嘛要跟那個黎珊珊分手?

想到黎珊珊,馬蘭心頭一陣緊縮,那天她在街上看見黎珊珊了,而且是跟邵威在一起。馬蘭一向很少到台北東區一帶,她和邵威住在新店,平時買菜購物都是在附近的超級市場,有時候她一個人在家無聊,也頂多坐捷運到公館去逛逛。馬蘭不會開車,如果邵威不在家,她出門都是搭公車,有了捷運以後就改坐捷運,捷運到不了的地方,馬蘭通常懶得去。可是那天早上,一個大學同學忽然打電話給她,說是要移民了,走之前約幾個同學喝下午茶,馬蘭在學校時跟她交情還不錯,結婚後倒是跟同學都疏遠了,久未見面,也好趁這個機會敘敘舊。

她們約在東區一家新開的咖啡廳,那附近沒有捷運直達,馬蘭大費周章地坐了捷運到台北車站,轉搭另一條線的地鐵,然後在兩條街外下車,慢慢散步過去。在十字路口等紅綠燈的時候,她看見邵威跟一個女子在對街,也在等著過馬路。馬蘭一驚,下意識地背轉過身,快步走進旁邊一家服飾店裡,隨手抓起一件衣服,就躲在換季大拍賣的海報後面,偷偷朝外張望。過了一會兒,邵威果然跟那女子並肩從服飾店前面走過,儘管驚鴻一瞥,馬蘭還是看清楚了女子的長相,薄施脂粉的臉上一雙炯炯大眼,削得薄薄短短的頭髮挑染過,穿著一套駝黃色的套裝,渾身上下都是一副充滿自信的女強人氣勢──她很確定,那是黎珊珊。

馬蘭沒有馬上追出去,她一直躲在服飾店裡,好像她才是做了什麼壞事的那個人,直到店員過來問她到底要不要試穿,馬蘭才失魂落魄地丟下那件被她捏得皺巴巴的衣服,離開服飾店。這個時候街上的人不多,馬蘭四處張望,邵威和那個女人已經不見蹤影,她站在騎樓底下,這才發現服飾店的隔壁是一間賓館。馬蘭忽然覺得腦袋發脹,像是被一個密不透風的大玻璃罐套在頭上一樣,感到呼吸困難,就是在那個時候,她聽見了自己右耳裡面出現奇怪的聲響。

後來,馬蘭忘了要去參加同學的下午茶,直接坐了公車回家。一路上她耳鳴得厲害,頭也脹得發疼,回到家後吃了一顆阿斯匹靈,就倒在床上昏睡。睡著時一直做一些亂七八糟的夢,夢裡有好多男人女人,裸著身體交纏在一起,馬蘭看見自己衣著整齊地站在一旁,像是一場情色表演的觀眾。邵威和黎珊珊也在其中,黎珊珊留著一頭長髮,是她大學時候的樣子,她的皮膚散發出一種銀色的光芒,像是電影裡面的精靈。馬蘭看見她的長髮如海底生物一般緊緊纏住邵威的脖子,幾乎要勒死他,邵威卻一臉愉悅享受的表情,馬蘭急得想要大喊,害怕自己的丈夫要被海妖勾去了魂魄,黎珊珊回頭看了她一眼,嘴角出現一抹狡猾的笑意,然後化作一條詭異的細蛇,倏地一下鑽進邵威的耳朵裡去了。

醒來時已經是晚上九點多了,屋裡沒有燈光,四周一片黑暗,只有床頭的夜光燈綠熒熒地顯示著時間。馬蘭躺在床上,好一會兒才從夢裡回過神來,聽到自己右耳裡又傳來了怪聲音,讓她想起下午在街上看到的情景。馬蘭抓起電話,撥了邵威的手機號碼,電話沒開機。

邵威在將近午夜時回到家來,滿臉倦容,馬蘭正蜷在沙發裡看電視。她偷偷瞄了一眼丈夫臉上的表情,卻看不出端倪。她不知道下午邵威有沒有看見她,因此不能決定是不是該直截了當地質問他。

「還沒睡啊?」丈夫一邊脫鞋一邊問。她留意到他沒有打領帶。

「你的領帶呢?」馬蘭答非所問。

「噢,丟在車上,忘了拿下來了。」邵威走進了浴室。

馬蘭瞥見玄關鞋櫃上的那串鑰匙,其中有一把是邵威的車鑰匙,她過去拿了起來,心裡盤算著,或許她應該去邵威車上看看。

電視機裡兩個女人在吵架,為了一個男人,演太太的那個女演員有一副潑婦嗓門,像放鞭炮似地劈哩啪啦罵著不堪入耳的髒話,炸得人頭疼;做情婦的則是楚楚可憐地任憑對方羞辱,一掬觀眾同情之淚。這是不對的,馬蘭想,就算邵威真在外面有個什麼,她也不會跟他吵,她一向與人無爭,倒也並非凡事看得開,而是自暴自棄,她知道自己沒有那個本事,索性就算了。那個黎珊珊,在大學時跟邵威就是一對好搭檔,整天搞示威遊行靜坐絕食,兩人既是同志又是情人,馬蘭跟他們不同系,卻也聽說過他們,因為他們太出名了,尤其是黎珊珊,不但優秀,而且有一副明艷美貌,男人在路上見了她,沒有不回頭的。馬蘭想到這裡,又將鑰匙放回鞋櫃上。

電視裡那兩個女人已經吵完了,現在情婦正在男人懷裡哭訴。馬蘭忽然發現,在充滿噪音的環境裡,她反而聽不見耳朵裡的怪聲音。

*

馬蘭的耳鳴持續了好幾天。邵威也有好幾天不曾回家吃晚飯了,他又在下班之後去幫某個候選人競選。馬蘭一個人在家,端著一碗泡麵坐在電視機前,一個頻道一個頻道搜尋過去,她在某個新聞節目裡看見了丈夫助選的那個立法委員,站在臨時搭起的舞台上,口沫橫飛地發表政見,周圍有一群他的幕僚,手裡拿著宣傳的小旗子幫忙搖旗吶喊,還有人在演講的高潮段落,嗚嗚吹著紅色的小喇吧助長聲勢,像是明星球員擊出了一支全壘打一般歡聲雷動。

馬蘭仔細看了看舞台上的那群人,裡面沒有她的丈夫。

他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對她說謊的?應該也有好一陣子了,或許從上一次選舉時就開始了,馬蘭從不過問邵威那些事,邵威知道這點,所以就用助選做掩護,去跟黎珊珊幽會。現在想想,邵威平時跟她談政治,拉她一起去做義工,其實只是一種試探。

右耳裡面喀嚓喀嚓又響起來了。聲音悶悶的,如同用手捂住耳朵說話,那聲音不是響在耳朵裡,而是響在她的腦袋裡。像是某人啃著小黃瓜,清清脆脆咬下一截,在嘴裡喀嚓喀嚓嚼著,然後嚥了下去,停一會兒,又咬一口。

那是她的腦子被啃蝕的聲音。

邵威前一天換下來的衣服還扔在洗衣籃裡,馬蘭去拾了起來,一一檢視。他的白襯衫上面有咖啡滴染的污漬,領口也被汗水浸得發黃了,等下記得先用漂白水泡一泡。他的西裝褲一向送到洗衣店乾洗,領帶也是,洗衣籃裡還有一件他睡覺時穿的汗衫,以及一條內褲。馬蘭將內褲拿在手裡,竟有些緊張起來,以前幫他洗衣服時從沒覺得有什麼,可是現在,她拿著自己丈夫的內褲像是握著一樁犯罪的證據,一個暗藏春色的秘密。

馬蘭將內褲內層翻到外面,上頭有一塊硬幣大小的黃褐色,淡淡的不很明顯,有些欲語還休的樣子。她緩緩將那塊黃褐色舉到鼻子前,怯怯地嗅了嗅,是邵威的味道。她為自己的行為感到驚訝,居然檢查起丈夫的內褲了,她期待能從上面嗅到怎樣的蛛絲馬跡呢?她不知道什麼樣的味道才算是背叛的味道,也許邵威很小心,完事後都清理乾淨了。他一直是個謹慎的人,只要他想藏著一個秘密,就無論如何不會露出馬腳,除非他自己願意說。

他和馬蘭畢業後進了同一家報社工作,馬蘭是坐辦公桌的編輯,邵威是跑外勤的記者,又在不同版面,原本不會走在一起的,何況他又有一個那麼出色的黎珊珊。但是有一天,邵威開始約她了,先是因為邵威臨時拿到兩張電影公關票,他問了辦公室裡所有的女生,那天就只有馬蘭有空,所以他們下班後一起去看了那場電影,看完電影還吃了宵夜。後來只要有免費的電影票,邵威都會找馬蘭去看,兩個人漸漸好了起來。

她跟邵威熟了以後,有一天,她問了一直藏在心裡的疑問:「你的那個黎珊珊呢?」

邵威聽了以後大吃一驚:「你也知道我跟她的事?」

「只要是跟你同一個學校的,大概沒有人不知道!」

邵威不作聲了,過了很久很久,他才用低低柔柔的聲音對馬蘭說:「別擔心她了,你比她好。」

馬蘭以為他的意思是,他跟黎珊珊已經分手了,一直到他們訂了婚之後,邵威才向她承認,當他跟馬蘭交往的同時,也仍然同黎珊珊好,若不是黎珊珊心有未甘,故意打電話給馬蘭,邵威或許會這樣一直瞞下去。

現在想想,馬蘭十分後悔,當時她並不是沒有考慮過要退婚,只是她那要不得的惰性與逆來順受,讓她最後還是將就妥協於現狀。反正那已經是過去的事了,而且生米已經煮成熟飯──結婚喜帖都印了──更何況,她畢竟是贏過了黎珊珊。

如今,她真的是贏家嗎?也許從頭到尾,邵威根本沒有同黎珊珊分手,若是如此,這樁婚姻又是怎麼回事呢?馬蘭越想越心驚,莫不是他們聯手設下的陷阱,想要從她身上謀取什麼吧?

她開始覺得耳朵隱隱作痛了。

*

第二天,馬蘭去看了耳科醫生。

醫生幫她做了聽力檢查,又拿著一支小手電筒對著她的耳朵裡照半天,專注的樣子像是他恨不得也鑽進馬蘭的耳裡一探究竟。醫生的模樣讓馬蘭想到淘金的礦工,但是從耳朵裡能淘出什麼金來呢?不過是些耳屎罷了。想到這,馬蘭忽然噗哧一笑。醫生瞥了她一眼,有點不悅地放下手電筒。

「你的耳朵沒有什麼問題。耳鳴的現象發生通常有很多原因,像是中耳發炎、耳內有異物等等,這些你都沒有。但是也有可能是梅尼爾氏症的前兆,這就要再觀察。」

馬蘭離開診療室的時候,醫生像是自言自語地又說了一句:「什麼都沒有,連耳屎都沒有。」那一瞬間,馬蘭像是聽到一句可怕的詛咒一般,忽然全身汗毛直豎。

一定是蟲子把耳屎都吃光了!

她不能不想到一部曾經看過的驚悚片,一個男人被仇家在耳朵裡放了一隻蟲,那種蟲好像是來自亞馬遜叢林或是什麼偏遠罕見的部落,專門吃人腦。男子又痛又癢,拼命去掏自己耳朵,性命危在旦夕,後來請來神醫將蟲子從耳裡取出,但是發現那隻蟲竟然是母的,已經在男人耳朵裡下了蛋。故事最後是那男人雙手被上了手銬綁在床上,以免他抓爛自己的臉,不過他的臉早因為疼痛而極度扭曲,整個人被折磨得只剩下一副骨頭,臉爛不爛好像也不怎麼重要了。

會不會有人也去找來這樣的蟲子,放進馬蘭的耳朵裡呢?又是誰會這麼做?馬蘭越想越冷,全身起了一陣雞皮疙瘩,耳朵裡的窸窸窣窣像是示威一般更加肆無忌憚。

今天邵威倒是又準時回家吃晚飯了,馬蘭暗地裡觀察他,看不出什麼異樣。晚飯過後,他照例坐在電視機前看call in節目,看到激動處一副橫眉豎目的模樣,讓馬蘭覺得好陌生,心裡又是驚懼又是厭惡,她不曉得是邵威變了還是自己變了,當年邵威在校園的演講台上紅著臉高喊著口號,馬蘭跟著一群以崇拜的眼神注視著他的女孩推推搡搡擠在一起,像是時下國中女生仰慕偶像明星一般,當時只覺得邵威有著無比的勇氣與理想;現在每天頭挨頭腳挨腳地睡在一起,那層隔著距離所製造出來的英雄光環從邵威身上消失,馬蘭看到的只是一個盲目的政治狂熱分子和一個冷落了妻子、缺乏浪漫情懷的丈夫。

不知道在黎珊珊的面前,邵威又是怎麼樣的一個男人呢?邵威曾說過馬蘭是那種宜室宜家的女人,適合娶來做老婆,黎珊珊卻不是,她太好強,太有主見。但是或許男人都同時需要這兩種女人,一個放在家裡照顧柴米油鹽,一個藏在外頭風花雪月;一個是糟糠之妻,一個是紅粉知己。

馬蘭越想越覺得委屈,她記起有一次跟邵威在一個公共場合碰見了熟人,邵威介紹馬蘭給對方時,居然說:「這是賤內。」馬蘭當時強自壓抑住內心的不滿,回家就跟邵威吵開了。這年頭誰還稱自己老婆「賤內」的?難道她就是那麼見不得人,讓邵威要用這種謙虛到幾乎是貶低她的方式去面對他的朋友?或許他心裡在後悔著當初沒有娶黎珊珊吧?

*

「你還記得那個黎珊珊嗎?」邵威趁著廣告時間,忽然開口問。

馬蘭正沉浸在以對情敵的怨恨來自我折磨的快感裡,乍然聽到情敵的名字從她丈夫口中吐出來,心頭噗突一驚。

「嗄?」

「呃......你知道的,就是以前那個......那個黎珊珊嘛!」在妻子面前提起舊情人,邵威一下子心虛起來。

馬蘭不做聲,心想邵威終於要跟她攤牌了,她緊張得胃裡一陣痙攣。

邵威看馬蘭沉著一張臉,原本到嘴邊的話又嚥了回去,剛好這時廣告結束,邵威又把注意力放回電視上。

怎麼不繼續說呢?馬蘭想。因為他還是有點愛我的,是不是?但是他究竟要說什麼呢?馬蘭很矛盾,一方面害怕邵威那些未說出口的話,一方面又好奇,他到底會用什麼方式跟她攤牌?她忽然有一股衝動,從桌上拿起了遙控器,啪一下把電視關了。

「幹什麼你?」邵威叫道。

「你剛剛說黎珊珊怎麼樣?你為什麼不繼續說?」馬蘭一副豁出去的樣子,耳朵裡嗡嗡響得厲害。

「哎呀......沒什麼啦!」邵威的語氣柔軟下來,還帶著幾分尷尬。「其實不是什麼重要的事。」

「既然不重要,為什麼不願意說?」馬蘭硬是不肯罷休。

「是你要我說的喔!本來我不想再提起她的,怕你又想東想西。呃,前幾天我遇見她了,那個某某某,就是那個立委候選人,我幫他去助選的那個,我是那天到他的競選總部辦公室採訪他才知道的,珊珊......嗯,我是說黎珊珊,居然是他的私人秘書。黎珊珊那天請我去喝咖啡,我本來想拒絕的,但是......你知道嘛,再怎麼樣都是老同學不去不好意思,我們到東區去喝咖啡,她才告訴我,她下個月要結婚了,跟那個立委......。」

馬蘭半信半疑地瞅著他,以往在講台上口若懸河的丈夫,此時講起話來顛三倒四結結巴巴的,他若是說謊不會這樣語無倫次,一定都是在肚子裡擬好了草稿,演練不知道多少遍,說出來臉不紅氣不喘的;可見他現在說的倒是實話了。

「你別胡思亂想,我就是那天下午見了她那麼一次,她還說會發帖子給我們,要你到時候一定要賞臉去參加。」邵威看馬蘭臉上陰晴不定的,又急忙解釋。

「你為什麼現在才告訴我?」

「我忘了,又不是什麼重要的事。」

「那你們後來有沒有去那家賓館?」

「什麼賓館?」邵威一頭霧水。

「就是在敦化北路巷子裡的那家,我忘了名字了。」

「拜託你喔!少發神經了好不好?......咦,」邵威忽然一臉狐疑,「你怎麼知道我們去那附近喝咖啡?」

馬蘭神秘地笑笑:「不知道,猜的!」

當天晚上,馬蘭躺在床上,聽著耳裡嚓嚓的異響,無法入睡。身旁的邵威卻是鼾聲震天。她推推邵威,看他沒反應,又用腳輕踹了他一下,他只略略挪了挪屁股。馬蘭火了,乾脆坐起來,用力搖著邵威。

「起來!起來!」

邵威閉著眼,咕噥著:「幹什麼啊?」

「我耳朵裡有蟲。」

「怎麼會?」

「它在我耳朵裡好幾天了,窸窸唰唰叫個不停!」

邵威翻了個身,捻亮了床頭燈。

「來,我看看。」

馬蘭把頭挨過去,枕在邵威腿上,邵威輕輕將她的頭髮拂到耳後,就著燈光看了半天。

「沒有啊,哪來的蟲?」

「就是有,它在我耳朵裡爬來爬去的,吵得我睡不著。」

邵威忍不住笑了起來,用手指在她脖頸間撓搔,「小蟲子爬來爬去,像這樣?」

馬蘭咯咯笑著閃躲,被邵威一把抱住了。「我看你是一個人在家太無聊了,整天胡思亂想。這樣好了,我們生個小baby吧!」邵威往她臉上親了親,然後動手去解她睡衣的釦子。馬蘭全身軟綿綿地躺在丈夫懷裡,臉上浮現出甜蜜的笑。她想,其實邵威還是對她不錯的。

第二天,馬蘭的耳朵忽然不叫了。

熊的心事

透過熊的嘴巴,他看見小女孩朝他飛奔而來。

「媽咪,看!大熊熊。」女孩高聲喊著跟在後面的少婦,粉嫩的小臉因為興奮而微微漲紅。「我要跟熊熊拍照。」

每天,他都會在這個遊樂園裡遇見上百個像這樣的小朋友,他們搶著要跟他拍照,生意好的時候,小朋友們排成好長一隊,個個臉上充滿著期待,有些還會因為等得太久而哭鬧起來,得要有專人來維持秩序才行呢。

他是隻受歡迎的熊。他很喜歡他的工作。即使在夏天暑熱高溫下,悶在密不透風毛茸茸的頭套裡,彷彿做蒸氣浴一般,蒸出一身大汗,但是只要看見孩子們因為他而展現的歡樂笑容,就感到人世間的幸福美好。

小女孩站在他面前,仰起她的小臉,一手拽住熊的大手掌,怯生生地問:「熊熊,我可以跟你照相嗎?」

熊沒有說話,但是點了點頭,用手掌輕輕撫著女孩的頭髮,將女孩摟在身邊。女孩的母親爲他們拍下一張溫馨的合照。熊微笑著,但是沒有人看見那微笑,那微笑被隱藏在熊的外表下。

收工了。他取下笨重的頭套,脫去汗濕的熊服裝,還原他本來的面目。在準備穿越馬路去公車站搭車回家時,他又遇見那對可愛的母女。

女孩朝他望上一眼,忽然失聲驚叫,隨即哭喊了起來:「怪物!媽媽,我怕怪物……。」少婦趕緊將女孩抱進懷裡,嫌惡地瞪他一眼,帶著小女孩匆匆離去。

自從那場車禍之後,他就變成現在這副醜陋的模樣,然而他失去的不僅僅是容貌,還有他最愛的人。

回到空盪寂寞的家裡,面對著妻女的遺照,一如以往無數個獨居的日子,他灌下一大瓶的米酒頭。這是他生活中唯一的伴侶。

半醉半醒之間,他勉強牽扯著臉上變形的皮肉對自己微笑,明天,等到明天,當他再度穿上熊的外衣,他又將成為一個最幸福的人。

[scrapbook] 賦予照片新生命

On_the_beach_2 2003年的夏天,妹妹和表妹從台灣飛到佛羅里達來看我,那時我已經搬來美國一年多,沒有家人,也還未交到知心的朋友,因此,妹妹們的造訪,為我寂寞的異國生活帶來了一段快樂的時光,也成為我歡笑最多的一個夏日。為了將這段難忘的記憶,以一種最特別的方式保存下來,我接觸了剪貼簿創作(scrapbooking)從此就迷上剪貼簿。

剪貼簿在美國是一種快速流行的嗜好。根據2004年一項調查,每四個美國家庭之中,就有一個家庭中有一個以上的成員培養了這種嗜好。在美國的連鎖書店裡,光是剪貼簿相關的雜誌就有二十幾種,介紹材料、工具、技巧以及作品展示,資訊多到讓人應接不暇。每個月我總會到書店去坐上兩個小時,把所有剪貼簿的雜誌瀏覽一遍,像上課一樣乖乖做筆記,紀錄下特別的設計點子和技巧。

剪貼簿是從十九世紀美國中產階級家庭之間流行起來的。人們將照片和具有紀念意義的小東西,如票根、書信、短箋等收集起來,貼在剪貼簿或相簿裡,再寫上文字,紀錄下相關的時間、地點,或是個人的感受和回憶等等。

為了讓這些珍貴的照片和紀念物妥善保存,不受到歲月的侵蝕,所有製作剪貼簿的材料和紙張,最好是採用無酸性質的。發展到今天,剪貼簿的製作技巧變得花俏繁複,材料和工具也五花八門,剪貼簿已經不再單純是貼著照片的相本,而是結合了寫作(journaling) 、拼貼(collage) 、繪畫、版面設計、攝影等不同創作形式的藝術。一頁剪貼簿,可以述說一個豐富精采的故事。

迷上剪貼簿之後,我看待生活的角度改變了,雞毛蒜皮都變得意義非凡,一張電影票根、一片地上的落葉、一粒從衣服上脫落的鈕釦,都是收進剪貼簿裡的紀念物;每一個生活的片刻,也都可以成為珍藏的回憶。也許有人會問,何必那麼費事費時,不過就是照片嗎?放進照相館送的相本裡就好了。可是有多少照片,是被我們遺忘在抽屜或是電腦硬碟的角落,再也不去看它一眼?被做成剪貼簿的照片,就像是從塵封而模糊的記憶中亮了起來,變得鮮明而獨特,而且承載了更多的感情。

雖然在台灣,自己動手做手工藝還不是很普遍,不過我希望大家可以漸漸發現做剪貼簿的趣味,因為這是一項再生活化不過的休閒活動了。現在就讓我們去把那些已經發黃的照片找出來,重新賦予它們新生命吧。

[scrapbook] 轉印貼紙刮刮樂

you keep me warm

每當在剪貼簿雜誌上看到新材料或新工具出現時,都會想要找來實驗看看。最近趁著材料店在特價期,買了我一直很想試用的轉印貼紙(rub-ons),上面這頁作品的標題,就是實驗的成果。

轉印貼紙其實已經在剪貼簿界流行好一陣子了,很多剪貼簿作品中漂亮的英文標題,就是轉印貼紙的效果。我買的是Making Memories出品的白色字母貼紙,一本裡面有兩三百個貼紙,並且附一支像雪糕棍的小木片,拿來刮貼紙用的。試用過後,才真正體會到轉印貼紙的便利和趣味,難怪它幾乎已成為剪貼簿創作者必備的材料之一。

Rubon 我買的這兩本都是白色字母,好處在於可以用在深色襯紙上,效果幾乎像是印刷上去的一樣自然和不透明。剪貼簿做久之後,基於經濟考量,我已經很少買一般的字母貼紙,而是盡量利用電腦和印表機,以及字母印章來做標題和文字。但是上述這兩種方法,難於應用在深色甚至黑色的背景上,而轉印貼紙就解決了這個問題。(藝術印章可以用白色或淺色印台,但是不透色性很差,壓克力顏料則好一些,上面作品中的"Warm"就是用海綿印章沾壓克力顏料印出來的。)

轉印貼紙越來越流行,現在市面上可買到的不只是字母,還有各種圖形,應用在作品中,效果俐落乾淨,有設計感。而最令我個人上癮的,則是拿著小木棒在貼紙上刮刮的樂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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