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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2005

萬聖節,不給糖就搗蛋

萬聖節在美國,常常被青少年當作惡作劇的最佳藉口和節日,放火燒房子、丟雞蛋和爛南瓜、用報紙包牛糞然後放在人家門口點火燃燒,等屋主出來踏滅火焰時踩一腳的牛糞......各種匪夷所思的壞點子都在這一夜出籠。也難怪一些保守的宗教人士,會視萬聖節為邪惡的惡魔崇拜。

萬聖節的風俗是在西元1840年左右,由愛爾蘭移民傳入美國的。古早以前,愛爾蘭傳說在每年的十月三十一日,那些前一年往生的孤魂野鬼,會回來人世找尋活人,霸佔活人的軀體,以在來年投胎轉世。爲了避免被鬼魂強佔身體,在這天晚上,村民會把家裡的燈火都熄滅,讓自己的身體像鬼一樣冰冷,來矇騙鬼魂;還會穿著像鬼一樣的衣服,在村裡舉行吵鬧的遊行,把鬼魂都嚇跑。

我個人認為萬聖節是美國最有趣的節日,不僅可以穿著奇裝異服出門去討糖果吃,在家裡也可以發揮創意做許多應景的佈置。「不給糖就搗蛋(trick-or-treat)」的習俗,其實是起源於五世紀的歐洲,在十一月二日靈魂節(All Souls Day)這天,基督徒會走訪各村落,去乞討「靈魂餅」。靈魂餅是一種方形的醋栗(currant)麵包,給乞討者越多靈魂餅,他們就會對施者死去的家人做越多的祈禱。而這些禱告將會帶領亡魂穿越地獄邊境,而來到天堂。

Halloween2 萬聖節的裝飾中,傑克南瓜燈(Jack-o-lantern)是不可缺少的,也是這個節日的主要象徵物。傑克燈據說也是來自愛爾蘭的民間故事,有一個名叫傑克的人,他是著名的酒鬼和騙子,曾經把惡魔撒旦騙上樹,然後在樹幹上刻下十字架的圖案,把撒旦困在樹頂上下不來。傑克死了以後,他的壞名聲讓他無法進入天堂;然而因為他曾經惡整過撒旦,所以地獄也不收他。惡魔只給了傑克一支微弱的柴火,作為他在冰冷的黑暗國度的照明之用。他把柴火放在一個挖空的大頭菜(蕪菁Turnip)裡,好讓這支即將熄滅的火光能夠燃燒久一點。愛爾蘭人將這個習俗帶到美國之後,發現美國盛產的南瓜比大頭菜更好用,因此傑克燈後來就改成用挖空的南瓜來做了。

說起南瓜燈,就不能不提到我個人的悲慘經驗。美國到了秋天是盛產南瓜的季節,超級市場裡、甚至公路旁,不但到處都在賣金黃色的南瓜,連其他的瓜果類都熱熱鬧鬧地上市了。因此在來到美國的第一年萬聖節之前,我也興沖沖地抱回來一個大南瓜,打算雕刻一個南瓜燈放在家裡,沾染一點萬聖節的氣氛。

雕刻南瓜不是難事,刻好之後很得意地把它放在客廳,點了一支蠟燭在裡面,暈黃的燭影搖晃,在昏暗的室內發出微微火光,一時之間還真有點恐怖又帶著浪漫的氣氛。然而半個小時之後,我就開始聞到一股濃重的烤南瓜味,打開南瓜頂上的蓋子一看,不得了,裡面已經被燭火烤焦了,焦南瓜的味道可不怎麼好聞,我實在受不了了,只好把傑克先生請到門外去,放在門口也一樣有裝飾的功效。

沒想到,讓我想不到的事情還在後頭。過了兩天,傑克南瓜的底部竟然開始流出南瓜汁來,並且已經不只是焦南瓜的味道,而是爛南瓜的惡臭。原來想傚仿電影裡美國人用南瓜佈置庭院,卻沒有考慮到我是住在十月底仍然是華氏八十度高溫的佛羅里達,一個已經被烤焦的南瓜,經過太陽的曝曬,要不爛也難。結果是,萬聖節還沒到,我的南瓜燈就已經被送進垃圾桶裡去了。

經過了一次失敗的經驗,我不敢再用新鮮南瓜來點燈,乾脆買南瓜形狀的小燈籠或小燭臺代替,至少明年還可以再用。後來我才知道,用新鮮南瓜做燈籠,還是需要一點訣竅的。

Halloween3_1 首先,在南瓜底部削去一層,讓它可以站穩。接著在頂上開個蓋子,用鐵湯匙將南瓜裡面的瓜瓤清除乾淨,南瓜子可以留著炒來吃。如果你打算刻一個繁複的花樣,最好先在紙上打稿,將紙稿貼在瓜上,然後用大頭針沿著圖案線條戳小洞,把紙稿移開,再用美工刀或雕刻刀沿著針孔,以拉鋸的方式將南瓜挖洞。

接下來就是關鍵了,要使南瓜保存久一點,要用礦脂(petroleum jelly),也就是所謂的凡士林(Vaseline)塗抹在切割的表面;如果要在南瓜內點蠟燭,則要先將蠟燭放在一個玻璃燭臺內隔離,才不會一下子就把南瓜給烤焦了。

如果不在南瓜內點蠟燭,過了萬聖節之後,南瓜燈還可以拿來做南瓜湯或南瓜泥。先把南瓜對切兩半,瓜皮朝上放入烤盤中,在烤箱裡以華氏350度烤軟,到可以用叉子刺穿的程度。把瓜皮剝下,瓜肉以食物處理機或果汁機打成泥即可。

奶油南瓜湯

材料

奶油兩大匙

洋蔥一個,切丁

紅蘿蔔兩支,去皮切丁

蘋果一個,去皮切丁

烤南瓜丁兩杯*

鼠尾草葉一大匙

雞高湯三杯

鮮奶油一杯

鹽和現磨胡椒調味

做法

1.        湯鍋以中火加熱,放入奶油融化。

2.        加入洋蔥丁、紅蘿蔔丁、蘋果丁、烤南瓜丁以及鼠尾草葉,煎到上述材料變軟,大約八至十分鐘。

3.        將這些蔬果丁放入食物處理機或果汁機裡打成泥。

4.        將果菜泥倒回湯鍋裡,加入雞高湯,用小火燉煮十五分鐘。

5.        加入鮮奶油,再繼續煮大約五分鐘,注意不要讓湯滾沸。

6.        最後再加入鹽和胡椒調味。

*烤南瓜丁的做法

1.        將烤箱預熱至華氏400度。

2.        把南瓜連皮對切兩半,再各切成數塊,將瓜瓤和瓜子清乾淨。

3.        將南瓜塊放在舖了錫箔紙的烤盤上,灑上橄欖油、鹽和黑胡椒。

4.        烤大約30-40分鐘之後,從烤箱中取出待涼,去皮,切小塊即可。

魚的記憶

朋友對你提及某一段時間曾經發生在你身上的事,你卻怎麼樣也想不起來了。朋友努力地旁徵博引當時的地點、背景,列舉參與事件的人證物證,企圖喚回你的記憶,可是你的記憶資料庫,彷彿像是一件花衣服被不小心潑上了漂白水,有著一大塊迷濛的空白,你的生命也因為這塊記憶版圖的遺失,造成了時間的斷層,從一個階段到另一個階段之間,無論如何都再也無法銜接起來。

你所記得的是,那段時間,你正經歷著一場突如其來的感情變故,對方在你毫無心理準備之下提出分手,事前一點徵兆也無,兩人好像還是甜甜蜜蜜的,其實對方早已在暗中醞釀著棄你而去。

你還記得那時候的痛,可是除此之外,旁的事都不記得了。你想,這也許就是所謂,選擇性的遺忘。遺忘你不想記住的,記住你不想遺忘的。可是有時候記憶並不是這樣的隨心所欲。

你曾經和他討論過關於記憶。你說,你希望能夠像魚一樣,擁有的只是快閃記憶,這一秒中發生的事,下一秒就遺忘;所有的幸福與痛苦、相聚與別離,都只存在於發生的當下,時間過了就消失,你不會記得曾經有過的美好,也就不會因為美好的短暫而憂傷。

你是不是打算用橡皮擦擦去我們曾共有的時光?他問。

是的,你說,如果我必須將你遺忘,我會盡一切努力去把你遺忘。

你常常想,如果有天因為某種意外而失去了記憶,當再遇見他時,你還會被他這個人吸引嗎?你是會對他的追求無動於衷,還是會更愛他?你們之間的關係,還會這樣令人感到悲傷與絕望嗎?

你其實是個珍惜記憶的人,所以你寫日記。你儲存所有和他之間往來的電子郵件、跟他一起看過的電影票根、任何與他有關的紀念物,只為了要在有限的時光裡,留住可以擁有的他的一切。然而越是甜美的記憶,經過時間的發酵成為回憶,越是令人心酸得要落淚。

如果記憶無法維持在現在進行式,那麼是不是乾脆就按下滑鼠,全部刪除算了呢?

關於記憶,你們有不同的看待方式。你說,越是快樂的回憶,失去後越是讓人痛苦。他卻說,即使以後不能在一起,至少我們有過非常快樂的時光,我會很慶幸,在我的生命中,曾經認識過你。

現在反覆回味這句話,你知道他是想要你記得他的。能夠擁有的已經太少,還怎麼捨得再將僅存的一點回憶都拋棄?

因此,他一直被儲存在你心裡。即使在他離去很久很久以後。

而我呢?你不禁要這樣疑問著,我,還在他心裡嗎?

I read The Chronicles of Narnia

Finally I finished reading "The Lion, the Witch, and the Wardrobe". I was very touched by Aslan's justness and sacrifice. My tear was running like streams when I read the chapter of Aslan's death. Now I can't wait to see the movie.

I discussed this book with my Editor/Christian friend in Taiwan. She is the Chief Editor of the Publisher which published the Chinese translation version of  "The Chronicles of Narnia".

"Do you know Aslan represents Jesus Christ?" she asked.

"Yes, I know." And I also know that the chapter of Aslan's death is actually the story of Jesus and the dogma of Christianity is elaborated in the Narnia story.

"You are almost like a Christian now." My friend said. :)

I am always obsessed with metaphoric and symbolism. I've read some of discussion about "The Chronicles of Narnia" and C.S. Lewis the author. C.S. Lewis is a good friend of J. R. R. Tolkien, the author of the "Lord of the Rings" trilogy. He was fascinated with fairy tales, myths and ancient legends(so am I). He was an author, a Professor of Medieval and Renaissance English, and a Christian apologist. Some studies indicated that there is an interesting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seven deadly sins and C.S. Lewis' Chronicles of Narnia. Lewis "may either consciously or subconsciously have emphasized one of the seven deadly sins in each one of the seven Narnia books."

The official web site of Narnia (by Disney) is fantastic. It contains rich information about C.S. Lewis, the books and the movie.

因為煎餅太可愛

Pancake1在美國的早餐店裡,煎餅(pancake)是菜單上不可缺少的一道美味。煎餅是個大家族,它的形狀、厚薄、大小可以有上百種樣子,每一國的料理方式,和使用的材料、工具也各有不同。不過只要是用平底鍋或鐵盤煎出來的麵餅類,無論是中國的烙餅、台灣路邊攤的雞蛋糕、印度甩餅,還是法國可麗餅(crepe),都可以算是pancake的一種。美國一般最常見的煎餅大概就是圓形的,大約半公分的厚度,甜口味,淋上糖漿食用。

做煎餅的基本材料,不外乎就是麵粉、發粉、蛋、奶油、鹽和糖。將上述材料攪拌成麵糊之後,用一般平底鍋就可以做出不錯的煎餅來。若是要更專業一點,在烹飪用品店裡,有賣各種形狀的煎餅模子、烤盤和鍋子,通常都是不沾鍋的材質;另外還有煎餅專用的鏟子、麵糊擠壓器等等。廚具名牌Williams-Sonoma就有生產這種麵糊擠壓器,可以在鍋子上擠出漂亮的圓形麵糊,避免用湯匙舀麵糊而把麵糊滴得到處都是的困擾,同時也可以控制每個麵糊擠出來的量,就算是自己在家做早餐,也可以像餐廳裡一樣專業。

煎餅最吸引人的地方,是它可以以各種不同形狀和面貌,逗引人們的味覺和童心。而它的近親格子餅(waffle),更是將這種可愛的特色發揮到極致。

Pancake2格子餅可以說是煎餅的一種,至少它們用的是相同的麵糊配方。也有一說是,格子餅是由比利時人發明的,因此常常在食譜上看到比利時格子餅(Belgian waffles)的做法。其實它跟美式格子餅沒有太大的差別,只是格子比較深,吃的時候搭配新鮮草莓和鮮奶油。

格子餅比煎餅優良的地方,在於它的「格子」。它可以說是煎餅的壓縮版,因此料理的時間縮短,通常用烤盤熱個三分鐘就成形了;另外,因為它有格子,所以更能讓淋在上面的醬料──無論是糖漿或是巧克力醬──滲入到餅內,吃起來當然就更有滋味了。除了糖漿之外,格子餅上還會灑上糖霜,也可以搭配藍莓、草莓、覆盆子、香蕉等水果;美國人則是習慣再抹上一層奶油,我覺得太油膩了,倒是很喜歡放一片薄荷葉在上面,不但好看,而且可以中和甜味,吃起來不會覺得太過甜膩。


格子餅要用專用的烤盤(waffle iron)做,一般是插電的,上下兩面呈格子狀,一凹一凸,將麵糊倒入下方烤盤凹陷處,上面的凸狀蓋子蓋下,把麵糊壓出格子來。另外還有比較古早時期的烤盤,是要放在爐子上加熱的,用這種傳統烤盤就只好守在爐子前,等一面烤好了,再把烤盤翻到另一面。烤盤的形狀也很多樣,有圓形、方形、甚至心型。如果是到迪士尼樂園裡的餐廳吃格子餅,那麼不用說,當然就是米老鼠的頭形囉!

Waffles_2超級市場裡有賣做好的冷凍格子餅,只要用一般的烤麵包機烤熱就可以吃了,不過絕對沒有現做的來得軟綿可口,冷凍格子餅乾乾脆脆得好像在吃餅乾。煎餅也是要現做才好吃,不過可以買到已經配好調料的麵糊,除了原味以外,藍莓口味的也不錯,只要照著包裝盒上的指示把配料調勻即可。我喜歡煎餅絕對是因為它看起來可愛的緣故,然而吃多了會覺得有點膩。有一回在一家早餐店點了一份煎餅,通常煎餅的尺寸跟一個手掌差不多,沒想到這家餐廳送上來的居然跟整個盤子一樣大,而且一份有四、五個,疊得高高的像是一盤洗臉海綿,真是吃到最後不得不舉旗投降,並且再一次證明美國人的肥胖不是沒有道理的。

煎餅和格子餅,還是要小小的,配上顏色漂亮的藍莓和覆盆子,像是童話故事裡那樣,才是最誘人可愛的早餐。

(本文摘自我的《不用筷子》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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