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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 2005

The Motorcycle Diaries & High Tension

The_motorcycle_diaries_1 [The Motorcycle Diaries]

這部電影的訊息完全來自於中文部落格,Orlando的電影院根本就沒有上映。在網路上看到大家風風火火地熱烈討論,租來看過以後,覺得好是好,但是也就是一般的南美洲電影的風格,跟其他的外語片比起來並沒有特別好。因為對切格瓦拉的生平並不了解,受到感動的是對電影中那個角色對於追求理想的熱情,不過有一些英文的評論說,電影太過美化切格瓦拉,而且故事太煽情,不夠真實也不夠深刻。我很喜歡電影裡的音樂,看著電影的時候,一直讓我想到生活中認識的一些南美裔的朋友,像是委內瑞拉的Paula,古巴的Jose。


70033368_1[High Tension]

法國導演用舊式好萊塢手法拍攝的驚悚片,血漿不要錢似地拼命灑,典型美式的嚇人橋段:玉米田、舊卡車、猥褻的red neck性變態、小鎮的便利商店......。整部電影讓你沒有喘息的機會,正如片名所指,從頭到尾讓人處於高度緊張與驚嚇的狀態,殘忍的畫面更是讓人坐立難安。最後的大扭轉讓人有些錯愕,我倒希望不要有這個轉折,既然是部「復古」的驚悚片,那就應該乖乖地盡嚇人的本分就好,那個轉折的結局反而失去了說服力。


法國吐司把過期麵包變美味了

French_toast1_2法國吐司是最受到美國人喜愛的早餐之一,不光只是因為「法國」兩個字所帶給人的浪漫聯想,還有它熱騰騰的蛋香和奶香所洋溢著的幸福滋味,在早餐時享用法國吐司,就是愉快的一天的開始。

法國吐司的做法普遍來說,是用一般的吐司麵包、或法國麵包,切片之後,裹上牛奶和蛋汁,炸成金黃色,然後再灑上糖粉,或淋上楓糖漿、甚至塗上果醬。至於餐廳裡比較花俏一點的吃法,還可以搭配像是草莓、藍莓、香蕉等水果;也有人把法國吐司做成鹹口味,全看個人的喜好。


French_toast2_1在英國,法國吐司被稱為「貧窮的溫莎騎士」(poor knights of Windsor),做法稍稍不同之處是,它是用白酒或牛奶來代替美式做法中的牛奶蛋汁;法國人以及自阿卡迪亞遷居美國路易斯安那州的法國人後裔(Cajun),他們則稱法國吐司為「回收麵包」(pain perdu),因為法國人是用已經乾掉一兩天的麵包來料理的。

不過,法國吐司到底是不是來自法國呢?這個問題倒是有許多不同的答案。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在法國傳統美食之中,並沒有法國吐司這道料理,「烤吐司」也許是,但是「法國」卻不是真的那麼法國。大約在西元1660年,由R. May所著作的《廚藝技巧》(The Accomplisht Cook)一書中,曾經有一道食譜是跟法國吐司有關的。它是用法國麵包切片之後烤過,然後浸入酒、糖和柳橙汁中。聽起來也蠻美味的,不過跟我們今天所吃的法國吐司相去甚遠。

另外一個說法是,法國吐司是由紐約州奧本尼的一家小旅館的主人,在1724年所發明的,這個主人的大名是約瑟夫‧法蘭屈(Joseph French),而他所發明的吐司,理所當然就被稱做「法蘭屈吐司」(french toast)了。


French_toast3

不管哪一個故事最接近真實,無可否認的是,法國麵包的確利用了家庭廚房裡最簡單的食材──蛋和牛奶,把乾巴巴的過期麵包,變成一道美味營養的早餐。至於它是不是真的來自法國,又有什麼關係呢?

Enzian Theater

Finally I found a theater in Orlando area that shows art movies. I've been frustrated because there are so many good movies out there that I am longing to see, but they never show those movies in AMC. My alternative is to rent from Nefilx. However, sometimes I just want to sit in the theater, to feel that atmosphere, to share the passion with people who have same taste of movies.

I remember the annual event "Golden Horse Film Festival" in Taipei. Friends and me always waited in long line to get the tickets(they were usually sold out before the event started), stayed up late to catch the midnight shows. We saw 2 or 3 movies a day, mostly are European movies or independent films or animations. Sometimes we were too tired and fell asleep--you know, it requires a lot of energy to appreciate those art films--but we still had so much fun.

Sam and me went to Enzian in Winter Park to see "Broken Flowers" today. They show many independent films and documentaries there. The coolest thing about this theater is that it is like a restaurant with a huge screen. You sit in the couch and having meal or coffee or wine while you are watching movies. The theater is in an old wood house which you would never guess it is a movie theater. The afternoon show ticket price is only six dollars, cheaper than AMC. We like this theater and were glad to find this new place to hang out.

(I should have brought my camera today. I'll take some pictures next time.)

Live without you

I woke up.
I had a cup of black coffee and seven dumplings.
I went to the post office.
I had a job interview.
I spent two hours at Barns & Noble.
I came home.
I took a nap.
I walked Nioster.
I ate whatever I found in my kitchen.
I washed dishes.
I watched TV and cried for sad stories.
I checked email.
I drew.
I showered.
I listened to Chinese love songs.
I waited for your phone call.

I was learning to live in the life without you.
I survived.

他們都是吃家樂氏長大的

Cereal 來到美國居住之後,美式早餐變成生活的一部分,更深刻認識到美國人吃早餐的種種習慣。這才知道,美國人吃早餐並不是天天都像在飯店裡的一樣豐富。工作日早上趕時間,通常就是一碗牛奶泡營養榖片(cereal)就解決了。因此牛奶和榖片是美國家庭不可或缺的早餐食品,如果說美國人都是吃榖片長大的,大概也不會太誇張。

營養榖片是美國人家樂氏兄弟所發明的。1894年,約翰家樂(John Harvey Kellogg)博士在密西根州戰鬥溪市(Battle Creek)擔任療養院的院長,他的弟弟維爾家樂(Will Keith Kellogg)則在商業部門工作。他們時常教導病人要吃得健康,鼓勵他們戒掉咖啡、酒精飲品、香菸和肉類食物,家樂博士最常說的一句話就是,「吃猴子吃的食物,吃得簡單,吃得適量。」

在發明營養榖片之前,他們兄弟倆以及家樂博士的妻子已經研發了不少健康食品,他們最終的目標是要創造出一種可以代替麵包的食物。有一天晚上,家樂氏兄弟烤了一爐的小麥之後,臨時有事離開廚房;當他們第二天早上再回到廚房,發現那坨小麥麵團已經乾掉了,所以用橄麵棍橄出來的不是一張麵皮,而是小麥碎片,意想不到的是美國人最愛吃的營養榖片卻因此而誕生。1906年,家樂氏兄弟因為理念不合而分道揚鑣,弟弟維爾家樂成立了自己的玉米片公司,也就是現在美國最暢銷的早餐食品,家樂氏玉米片(Kellogg’s Corn Flakes)

有趣的是,營養榖片原本是為了健康的理由而被研發出來的,然而發展到今天,市面上賣的早餐榖片大多加了大量的糖來增加甜味,以吸引好吃甜食的美國兒童甚至成人。

來一客美式早餐

american style breakfast

以往每次出國旅行,住進飯店裡有一件事是我一定要做的,那就是到飯店的餐廳裡吃早餐。

飯店的早餐有許多是自助式的,各式各樣的食物在餐檯上長長一溜展開,看著讓人眼花撩亂,總覺得每一樣東西都好吃。

說起來美國人早餐的種類繁多不遜於中國人,荷包蛋、蛋捲、香腸、火腿、鬆餅、吐司、培根、煎餅、水果、咖啡、果汁……,足夠讓人填飽一天生活所需的能量。

吃美式早餐,總讓我有一種很悠閒的感覺,而且適合晚起的人,坐在有陽光灑落的餐桌前,慢條斯理地,一邊看報紙,一邊啜一口果汁,再優雅地舉起刀叉,切一小塊法國吐司送入口中。

吃早餐變成是一種享受,而不光是為了在上班前匆匆填飽肚子而已。也難怪美國人有所謂的「早午餐(brunch)」,通常都是在假日晏起時,一家人難得地聚在一起,將早餐與午餐一併解決,因此在內容上就比較豐富,而且時間也比較充裕,可以好好料理一頓現做早餐。

像是蛋。煎荷包蛋和蛋捲(omelet)都是必須現做現吃的。雖然蛋吃多了並不健康,但是如果上餐廳吃早餐,我一定會點荷包蛋。通常侍者會問客人喜歡怎樣的煎蛋,我總是說要「sunny side up」,也就是一面全熟一面半熟,像是旭日初昇;如果是兩面都煎的荷包蛋,則叫做「over easy」。煎得漂亮的雙黃蛋,往往最能勾動我的食慾。

吃煎蛋的時候要配上兩片烤吐司,尤其是半熟的荷包蛋,如此才可以在蛋黃被刺破緩緩流出時,用吐司麵包沾著吃。有時候我則選擇吃炒蛋(scrambled eggs),蛋白和蛋黃打散後,再用奶油塗抹過的平底鍋炒成一小坨一小坨金黃色蛋塊,鬆鬆嫩嫩的冒著奶油香氣,再加一點番茄醬則更有味道。

馬鈴薯可以說是美國人的米飯,早餐店裡有一種叫做「hash brown」的東西,就是將馬鈴薯削成絲,然後煎成一塊馬鈴薯餅。另外,煎馬鈴薯塊也是早餐的配菜之一。

至於培根和香腸這類高油脂的食品,美國人也拿來做早餐,超級市場裡有賣所謂的早餐香腸,比較細小,有甜甜的楓糖口味,味道有點接近台灣的香腸,蠻好吃的。不過因為太過油膩,一定得藉助咖啡和果汁去油。

中國人的養生之道好像是說早上剛起床時不宜喝冷飲,然而美國人並不理會這一套,早餐時特別愛喝冰果汁、冰牛奶。除此之外熱咖啡也是必要的,早餐店裡通常是無限量供應熱咖啡;想要喝茶的話,熱紅茶(茶包)也是有的。我有一位美國朋友,她則是喜歡喝熱巧克力當早餐。

很多美國人為了健康和減肥的理由,習慣以水果當早餐,尤其是葡萄柚這類高纖的水果。不過我總覺得一大早吃酸酸澀澀的東西,我那脆弱的胃會受不了,還是喜歡用溫暖一點的食物來喚醒我的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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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雖然沒有「美而美」和「永和豆漿」,但是有「IHOP」和「Waffle House」,這兩家大概是最普遍的早餐連鎖店。

說是早餐店,其實是全天營業,也賣午晚餐,三明治和牛排之類的。我對Waffle House沒有好感,主要是因為有一次沒帶現金去吃早餐,結帳時才知道,這麼大的全國連鎖餐廳,居然不收信用卡(簽帳卡、現金卡,什麼卡都不行),一定得付白花花的鈔票。偏偏我住的佛羅里達又是那種地廣人稀的地方,連提款機都很難找到,只好開車到最近的藥妝超市去買一瓶礦泉水,用提款卡領現金(美國的超級市場可以讓顧客在結帳時,用提款卡從收銀機裡領一定額度的現金),然後再開車回去付賬。Waffle House的早餐其實還不錯,只是不能刷卡,未免有點落伍,讓人對他們的服務大打折扣。

相較之下,的形象就好很多。它在美國受歡迎的程度,從它的餐廳密集度可見一斑。美國第一家IHOP是在1958年在加州成立,四年之後分店已經達到五十家;到了2001年,IHOP已經有超過一千家的分店了。

IHOP最特別的是它的煎餅類,口味眾多,有奶油、香蕉、巧克力、榖類甚至馬鈴薯煎餅。還有一種煎餅叫做「Pigs in Blankets」,是用奶油煎餅包裹著豬肉香腸,神奇的是,鹹口味的香腸和甜口味的煎餅在這裡一點都不衝突,反而帶來一種豐富飽足的口感,也許是因為這種香腸本身也帶有甜味的緣故吧?搭配法國吐司也有相同的好滋味。

IHOP的菜單上還有可麗餅(crepe),分為德國式、法國式和瑞典式,其實就是上面抹的奶油的差異而已。德國式是用檸檬奶油,法式是用橘子醬,瑞典式則是一種紅色的野莓奶油。

記憶中最難忘的一次早餐,是跟情人的約會,那是在迪士尼世界裡最優雅別緻的度假村Grand Floridian。早餐的內容很簡單,就是一杯柳橙汁,和一個米老鼠臉型的格子煎餅,周圍灑上米老鼠形狀的彩色小糖片,和一些小藍莓。餐廳裡是一室明亮潔淨的陽光,落地玻璃窗外則是綠得耀眼的草地,我專心地撿著盤子裡米老鼠糖片,抬頭迎面而來是他溫柔的微笑。那樣一個早晨,讓我感到世界無比寧靜美好。

生日前夕

09142005 雖然年紀越大,對於過生日這件事就越興趣缺缺,不過總覺得在生日前夕,應該寫下一些什麼,做為自我反省與整理的紀錄。我聽說,世間人事與時運是以大約每七年為一個循環。回顧自己的生活,似乎真有點道理。

過去這一年,我的生命軌道發生了許多變化,一下子方寸大亂,對於未來,對於自己活著的目標,彷彿都變得飄忽無法掌握。這段日子裡,我常常懷疑自己存在的價值和目的,對於生命有太多的疑問,我為什麼要活著?我是為自己而活嗎?我還能享受生命嗎?我在追求什麼?我的事業目標是什麼?這個人是我要的嗎?我到底要什麼樣的生活?

我從來沒有對生命如此茫然,感到如此無助。我想起爸爸過世的那一年,我跟情人分手,沒有固定工作,經濟拮据,又要承受喪父之痛,而我深愛的外婆才剛剛在一年前過世,當時的我以為,我的生活已經糟得不能再糟了,我已經撐不下去了,然而我畢竟渡過了。只是現在來到了另一個深谷,環顧四週,尋找不到出路,這一回,我要如何渡過?

無論如何,在這一年裡,還是有一些值得感謝與歡喜的事。像是可以跟喜歡的人在一起,雖然有爭吵有淚水,可是歡笑的時候居多。像是認識了一些新朋友,他們豐富了我在美國寂寞的生活。像是雖然目前的工作收入微薄,但是至少還算有趣,讓我從中學習並且獲得難得的經驗。

還有,我接觸了基督教,開始讀聖經、上教堂、認識上帝。以往傾向無神論的我,漸漸覺得有信仰的人其實是幸福的,生命中需要有一樣事情是永恆不變讓我們可以倚靠的,我想信仰就是那個不變的東西。

今天我才在表妹的blog上留言,鼓勵她設定目標為自己而活,每天至少要做一件讓自己快樂的事情,哪怕是很微小很微小的事情。很多的小快樂聚集起來,就會變成大快樂。我想,這也可以是送給我自己的鼓勵。

在生日的前夕,我許下願望,接下來的每一天,我都要讓自己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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